近期,迪慶州全面深入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,在自查自糾階段,共自查發現問題61個,目前已整改16個,限期正在整改44個,涉嫌違紀問題1個。
“在專項治理中,迪慶州以推動問題整改落實為專項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,堅持‘問題不查清不放過、措施不管用不放過、責任不落實不放過、整改不到位不放過、成效不明顯不放過’,堅持邊查邊改,切實把專項治理過程作為發現問題、整改問題、解決問題的過程,緊緊圍繞工作重點,分類督促整改落實,深入組織開展自查自糾成效明顯。”州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說道。
據了解,迪慶州三縣市、鄉鎮把自查自糾與“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”“轉作風、大調研、抓精準、促落實”專項行動、“完成全年扶貧目標任務百日行動”等工作有機結合,逐級認真梳理形成全面精準的扶貧領域工作責任清單、項目清單、資金清單。嚴格按照順著扶貧項目查,從扶貧項目的立項、招投標、資金撥付、實施、驗收等環節,認真查找存在問題;順著扶貧資金流向查,從扶貧資金申報、撥付、使用、監管等環節,認真查找存在問題;順著前期扶貧領域存在問題的發現、整改、移交、追責等環節,認真查找不糾正不落實方面的問題;根據項目實施、資金使用和前期整改中存在的問題,認真按照倒查扶貧工作責任不落實、不精準等方面的問題“三順一倒查”的要求,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。
與此同時,由州脫貧攻堅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涉及扶貧項目資金的部門(單位)開展自查自糾。要求涉及扶貧項目資金的部門(單位)認真梳理形成本部門(單位)負責的扶貧工作責任清單、項目清單、資金清單,在此基礎上,重點圍繞扶貧項目資金安排是否符合政策規定和程序,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是否按計劃進度落實,跟蹤監管資金使用安全是否到位,發現問題以后是否及時處置整改,倒查在項目資金分配、監管和整改等環節責任不落實、不精準等方面的問題。
為確保自查自糾切實取得實效,建立了清單銷號整改制度,嚴格落實“一報告兩清單”要求,各縣市、鄉鎮和州級責任單位認真梳理分析自查自糾情況,形成自查自糾報告和問題清單、整改清單,統一建立臺賬,實行掛賬銷號管理,并報州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存檔備查。(和鯤 王金龍)